执行指挥中心高效助结案
在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案件申请人王某的儿子把充满感激与认可的两幅锦旗送到执行局。
2021年8月份,申请人王某经人介绍到被申请人刘某分包、河南某建设公司具体承建的工地做工。工作过程中申请人因公摔伤致残,花费医药费数万元。但两被申请人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申请人无奈依法向顺河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两被申请人自愿于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申请人王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但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申请人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3月18日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顺河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被申请人河南某建设公司账户中有存款,即刻对其中的12万元足额冻结。案件承办人也立即与两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多次告知如不及时履行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被申请人河南某建设公司在知晓了利害关系后,主动表示愿意全额履行,并于2023年4月23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12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之后,申请人于2023年4月30日收到法院转账的案件款。
顺河法院充分利用其远程查控、执行、调度、查询管理与服务等平台功能,加大执行查控力度,真正实现“有案必查,一案一查”,最大限度查找被执行人及线索,为攻坚执行难节约司法成本,促进阳光执行,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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