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执结心欢喜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起遗赠扶养合同纠纷。
2022年7月,年已73岁的老人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签订了《供养孤老合同书》,并从签订之日起跟随王某生活。李某名下的田地由王某耕种,每年的养老金交由王某作生活开支。由于双方脾气性格不和,常为一些生活锁事引起口角,随后,李某便自己单独生活,王某不同意其单独生活,并拒付其生活费用。为此,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
顺河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按原签订的《供养孤老合同书》的条款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但王某未支付李某单独生活其间的生活费1500元,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的执行法官受理本案后,召集双方到庭协商,经法院耐心疏导,就案说法,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当庭付清了李某单独生活期间的生活费1500元,并按双方签订的《供养孤老合同书》继续履行各自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李姓老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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